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寧波市演藝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7日,是擁有文藝創作、營業性演出、演出經紀、演出場所經營、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藝術培訓、藝術考級活動、會議及展覽服務等經營的文化改制企業。
集團的主要職能是:
1.開展舞臺藝術創作和演出。
2.承擔全市重要主題晚會。
3.承擔全市重要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4.參與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擴大舞臺藝術公眾參與度,提升社會藝術素養。
5.發展演藝產業。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寧波市演藝集團有限公司設6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力資源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創作企劃中心、產業中心、內審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1年單位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1年收支總預算1446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二、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收入預算144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46萬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0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00%;財政專戶資金0萬元,占0.0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占0.0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00%;其它收入0.00萬元,占0.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00%;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0.00%;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占0.00%。
三、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支出預算1446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1335.0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10.95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98萬元、日常公用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148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本單位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446萬元。收入包括:本年收入1446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4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1335.0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10.95萬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46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500.98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項目增加預算,以及上年年中追加資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1335.05萬元,占92.3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10.95萬元,占7.6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300.00萬元,2021年預算數與上年持平。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團體(項)887.0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362.10萬元,增長68.98%,主要原因是:新增項目增加預算。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148.0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164.95萬元,下降52.71%,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追加資金。
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0.0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84.00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調整了功能科目。
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項)0.0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498.23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追加資金。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0.0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117.80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追加資金。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110.9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90萬元,增長1.74%,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9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9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0萬元, 本單位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公共經費。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三公”經費。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用車0輛,機要通信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業務用車0輛,固定工作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本單位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4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1078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4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1078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8.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累計盈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9.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劇場(院)的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團體(項):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劇院(團)等藝術表演團體的支出。
9.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指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10.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1.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項):指反映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
12.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13.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寧波市演藝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單位預算附件:1618457444486621.pdf